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杠杆作用,以创业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将普洱市思茅区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范围
(一)创业者个人
以下十类人员在思茅区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并从事自主创业的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均可申请“贷免扶补”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或残疾人证。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复员、转业、退役证件。
4.刑满释放人员: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5.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大学生村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按照相关文件明确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开具证明)。
7.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委会或劳保所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8.网络商户:网店登记注册材料、申报前三个月网店交易明细。
9.脱贫劳动力:扶贫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农村户籍证明(或户籍住址在街道乡镇以下行政村)。
上述10类人员中,除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外,其余人员均需提供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上应登记为“自主创业”或“单位就业”状态(就业单位须与申请贷款的经营实体统一)。
(二)小微企业
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贴息方式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24〕11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季缴纳利息,由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经市就业与市级各承贷银行协商一致,确定普洱市2024年起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LPR+45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区分脱贫地区和非脱贫地区。如遇政策调整,贷款利率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特别说明,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三、申报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年龄范围在男57岁、女52岁以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申请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该证可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且在思茅区辖区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人及配偶只能其中一人申报,获得过“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增加了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财政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即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计不超过3次(夫妻双方合并计算)。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申报。
(四)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企业就业,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五)提交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此条款由承贷银行把关)。
(六)每位申请人只可选择一家承办单位申报一种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公职人员、企业在岗人员不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注:享受贷款政策贴息期间,不得注销营业执照,如注销营业执照,经查实,需追回贷款本金,并退回营业执照注销时间起所享受贴息资金。
四、贷款类型
(一)个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对象要求:在思茅区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创业人员。
2.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实际经营需求及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额度,但最高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还款方式:分三次还款。即: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1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70%。
5.贷款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3月20日公布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利率按LPR+45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即贷款利率为3.9%,个人承担1.95%,财政贴息1.95%。个人承担部分,按30万贷款3年测算,3年共需由个人承担利息15210元左右(第一年利息是5850元左右,第二年利息是5265元左右,第三年利息是4095元左右)。具体利息以银行当年利息调整为准。
6.备用联系人范围。备用联系人要求为四类人员:普洱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普洱市及思茅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思茅区辖区内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思茅区辖区内有固定房产的人员,且以上人员男性不超60岁,女性不超55岁。
7.承贷银行: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对象要求:在思茅区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创业人员。
2.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实际经营需求及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额度,但最高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还款方式:按季度结息,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本金。
5.贷款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3月20日公布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利率按LPR+45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即贷款利率为3.9%,个人承担1.95%,财政贴息1.95%。个人承担部分,按30万贷款3年测算,3年共需由个人承担利息17550元左右(一年利息是5850元左右)。按季度向承贷银行缴纳利息,每季度还息1462.5元左右。具体利息以银行当年利息调整为准。
6.担保方式:需提供保证人或进行房产抵押,贷款金额十万元以内可免除反担保要求,但需要有备用联系人制度。
担保人员范围:保证人必须为普洱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在职并正常在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享受财政补助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范围女52岁以内,男57岁以内,且每人最多担保2户(担保金额之和不超过50万元)。
备用联系人范围:备用联系人要求为四类人员:普洱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普洱市及思茅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思茅区辖区内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思茅区辖区内有固定房产的人员,且以上人员男性不超60岁,女性不超55岁。
7.承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支行。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3.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5.承贷银行:思茅区辖区内所有商业银行
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承办部门、承贷银行、担保中心各一份);
2.《普洱市“贷免扶补”贷款担保函》(一式三份,承办部门、承贷银行、担保中心各一份);
3.《就业创业证》及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4.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5.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两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特殊证照请一并提供,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6.借款人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自有需要提供产权证明),种养殖行业还需提供村委会证明(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7.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工作证明(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8.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9.资产证明(如:房产证或行车证、村委会证明等)(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承办部门、承贷银行、担保中心各一份);
2.《普洱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函》(一式三份,承办部门、承贷银行、担保中心各一份);
3.《就业创业证》及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4.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5.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两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特殊证照请一并提供,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6.借款人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自有需要提供产权证明),种养殖行业还需提供村委会证明(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7.担保人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工作联系函(联系函非思茅区级财政供养人员和企业职工需提供)、担保人单位收入证明(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8.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9.资产证明(如:房产证或行车证、村委会证明等)(一式一份提交给承贷银行);
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企业职工花名册。
(三)经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四)当年新招人员的身份材料(就业创业证、大学生毕业证等)。
(五)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七、申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起
八、贷款申报流程
贷款申请人到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或承办单位填报贷款申请表-→创业者带上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承贷银行网点审核征信并在服务平台录入信息提交申请-→承贷银行组织人员进行贷前现场查验-→承办部门在服务平台进行资格审核-→承贷银行在服务平台进行金融授信-→担保中心进行初审、复审-→最终承贷银行进行审批放款。
九、贷款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贷款申请人按经营场所所在地,到各承办部门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申报。
承办部门联系方式:
思茅区市场监管局: 0879-3088896
思茅区总工会: 0879-3088214
思茅区团区委: 0879-2124452
思茅区妇女联合会: 0879-2122061
思茅区工商联合会: 0879-2124076
思茅区教育体育局: 0879-3023607
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联系方式:
思茅街道社会保障中心: 0879-2147588
南屏镇社会保障中心: 0879-2889101
倚象镇社会保障中心: 0879-2811310
思茅港镇社会保障中心: 0879-2880555
六顺镇社会保障中心: 0879-2851034
云仙乡社会保障中心: 0879-2821011
龙潭乡社会保障中心: 0879-3016687
承贷银行联系方式:
邮储银行振兴中路支行 陈 思150 0880 7758
邮储银行振兴大道支行 陈师元139 8799 8860
邮储银行振兴北路支行 许 迪151 2558 6855
邮储银行直属营业部 罗 敏189 0879 0519
思茅农商行三家村支行 刘 浩181 8391 3833
思茅农商行振兴支行 李晓娟139 8793 5766
思茅农商行阳光支行 李建民151 2559 7269
思茅农商行五一路支行 李建勤139 8796 2299
思茅农商行人民路支行 马健波134 6619 0699
思茅农商行光坡支行 杨继伦139 8795 9533
思茅农商行茶城支行 罗 欢150 0881 1880
思茅农商行平原支行 李佳斌189 8792 5827
思茅农商行倚象支行 李新伍151 2567 5892
思茅农商行云仙支行 李孟星189 8792 5912
思茅农商行六顺支行 黄 娅150 0872 8687
思茅农商行龙潭支行 罗佳华187 8715 0067
思茅农商行那澜支行 朱东梅136 1949 8743
思茅农商行思茅港支行 李荣胜159 1129 4609
咨询电话:0879-3050976
思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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