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我校在和谐楼一楼会议室开展就业数据规范化培训,12个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参加会议。
就业处处长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文件精神进行传达,指出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强调要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杜绝数据造假行为。
就业处工作人员根据《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分类》和《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对就业统计工作进行解读,对教育部新的提法和新的要求进行说明,要求务必按照教育部新的标准核查就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