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基建管理中心、保卫处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2021 62日上午10:00,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办实事”相关要求,基建管理中心、保卫处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心、东盟学院楼两个在建项目工地,召开专题会议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基建管理中心、保卫处教职工及两个项目施工、监理、造价等相关参建单位人员参加了活动。

 

 


 会议指出,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中,基建管理中心李春主任分别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心、东盟学院楼项目部会议室,传达贯彻《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云南省教育厅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引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千做好地震引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就抓好今年安全生产月“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这个主题任务的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参建单位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安全发展浓厚氛围;突出做好工地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好抗震、防汛、防雷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活动中,保卫处王宏昆处长向两个工地发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常识、国家安全观、艾滋病防治等宣传资料,要求两个在建项目工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雨季即将到来,科学合理的安排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对工地人员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使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做好每天巡视巡查台账记录,落小、落实、落细在行动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针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心未竣工验收,但相关设施设备已入场的情况,因项目紧邻后山林地无围挡设施,校外人员容易从外攀爬进出校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及管控;安保处及时向学校提出安全防范方案,及时安排安保力量进驻工地,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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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基建管理中心以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契机,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贯彻“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的主要思想,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局面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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